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2020-2021学年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广外学工〔2020〕28号)的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确定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院级认定结果。
现将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间,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可向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求自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公示时间: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5日
受理单位:国际关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附件:国际关系学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院级认定结果